外地民企投资即墨被坑 无视合同约定何来“公平”?

“说你行你就行,说不行就不行”出了即墨版本。通济街道一句话:“我觉得你明年完不成目标”,就可以生生地撕毁协议,让你赔钱走人……

白纸黑字签的合同视作一沓废纸。合同里明明对如何考核,费用多少,怎么样算违约写得清清楚楚,偏偏即墨区法院选择性忽视,依照“公平性原则”自由裁量,请问,连合同都不尊重,何来公平?

如此这般,谁还敢来青岛投资?改善营商环境难道只是一句空话?

2017年12月,北京瑞克博云科技有限公司(亿蜂公司)与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签署了《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亿蜂)国际化创新产业示范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称“协议”),协议约定通济街道向亿蜂公司交付万丽国际广场A座17-24层约15,000平方米物业打造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亿蜂)国际化创新产业示范基地。亿蜂公司将以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汽车、通用航空等为重点引入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辅助产业,将优质资源引入即墨区(招商),开展多种样式的产业服务(政策性、国际化、人才、会务等活动);整合即墨区服务型企业资源,并建立亿蜂电商(即墨)子站,同时协助申报市、省、国家级“众创空间”或“孵化器”,通过亿蜂基金扶持优质项目,推动即墨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助力产业蓬勃发展。

协议约定,签字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所有写字楼场地,但迟至2018年5月,通济街道才向亿蜂公司交付了5,596.62平方米物业。

即便如此,亿蜂公司以大局为重,还是展开了招商工作。在招商早期,主要为培养氛围,引进企业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涉及金融、传媒、法律服务等。

奇葩的事来了。通济街道称,2018年8月2日,他们向亿蜂公司又交付了9403.38平方米的物业载体,可是通济街道拿出来的房屋交接确认单,既无双方盖章也无双方法人签字,这样15000平方米的物业载体稀里糊涂就算交付完了。

转眼到了2019年7月,通济街道突然提出,他们“预期”亿蜂公司不完成第二年的考核指标,要求解除协议。

指标完不完的成难道就凭通济街道领导一张嘴?

是招商面积没完成吗?协议要求第一年招商面积完成85%,双方均认可的面积是5,596.62平方米,瑞克博云实际招商面积有7013.87平方米,远远超过标准。

是引进企业不合要求吗?金融、传媒、法律服务等企业不是在现代服务业的引进范畴里吗?

是完成税收没达标吗?第一年压根儿就没考核税收指标,第二年度也才刚开始,凭什么就认定第二年肯定完不成?

最重要的是,“预期”完不成就可以解除协议,谁给你的权力?协议里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合同期内前两年度,乙方(亿蜂)须确保完成考核指标的80%,未完成部分累计计入下一年度考核指标。若累计三年未完成考核指标,甲方(通济街道)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累计三年未完成,通济街道才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大大的字,通济街道视而不见。

更可怕的是,即墨区法院也选择性失明。

2019年10月,通济街道把亿蜂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亿蜂公司返还已收到的运营费,以及赔付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9月10日之间的房屋租赁费。

2020年9月,即墨区法院判决亿蜂公司向通济街道返还70%运营费,及赔付70%的房屋租赁费。

可笑的是,即便亿蜂公司100%违约,根据协议约定,亿蜂公司也仅需补偿50%的房屋租赁费。

即墨区法院一句轻描淡写的“公平性原则”,就可以把协议变成了一沓废纸,请问签署合同的意义何在?不尊重合同难道还有公平存在吗?

在全国各地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努力吸引投资的大环境下,在即墨区竟然发生了不尊重契约精神,破坏营商环境的事件,着实令人扼腕,也为吸引外地厂商投资青岛起了反作用。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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