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未经用户同意 APP不得自行更新

昨日,从工信部网站了解到,为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个人信息保护,规范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表示,应当在APP登录注册页面及APP首次运行时,通过弹窗、文本链接及附件等简洁明显且易于访问的方式,向用户告知涵盖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类型、保存期限等内容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应当采取非默认勾选的方式征得用户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指出,APP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在无合理业务场景下,不得自行进行唤醒、调用、更新等行为。

同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共享转让。

工信部表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需在2021年5月26日前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工信部还通报了138款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并督促5家应用商店整改。

在2021年第一季度检测中,腾讯应用宝、小米应用商店、OPPO软件商店、华为应用市场和vivo应用商店发现问题数量分别占比14.22%、13.81%、12.80%、11.37%和11.17%。

存在上架审核不严格,存量问题清理不彻底,登记核验APP开发运营者信息不准确,误导用户下载等问题。【责任编辑/庆华】

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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