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视觉中国的敲诈生意经


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在全球六地同时发布,黑洞的照片迅速火遍全球,,但没想到视觉中国将这张黑洞的图片挂到了官网上,打上了水印,提供购买的按钮。这张图片的销售价格为150元/张/次。

这下炸了锅,有多家媒体表示,“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纷纷站出来声讨视觉中国。这是贪天之力为己功,要把全宇宙打上自己水印来卖。

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共青团、新华社)批视觉中国,国家版权局批判视觉中国滥用权利,视觉中国开盘跌停市值蒸发20亿。

风暴中的视觉中国关闭网站,此后何去何从尚是未知数,但此次事件将是契机纠正梳理知识产权保护中扭曲的现状,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避免保护制度被滥用。

墙倒众人推

全球六地(布鲁塞尔、圣地亚哥、上海和台北、东京和华盛顿)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开了首张黑洞的照片。这一观测到的黑洞距离地球5500万光年,质量约为太阳的65亿倍。全球在为科技的进步感到骄傲时,视觉中国打起了自己的生意算盘。

4月11日开始流传一张微信对话截图,一张写着“友情提醒各位同行,那个黑洞的图公众号别乱用,版权来自视觉中国,听说准备大捞一笔”的截图在媒体圈广为流传,很快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黑洞照片已经被赫然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视觉中国在图片说明中提到:“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视觉中国甚至还声称其对这张黑洞图片拥有版权。换言之,如果视觉中国拿下了该图片的版权,媒体或个人未通过视觉中国渠道在国内使用该图片,将可能被视觉中国视作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因为用作商业用途而被追究责任。

尽管随后视觉中国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

共青团中央发博爆出在视觉中国里发现了标注版权所有的国旗和国徽图片后,各类品牌、企业logo排队在评论中控诉视觉中国将自家商标打上水印的罪行,一时间视觉中国沦为众矢之的,诸多媒体发文控诉视觉中国滥用维权,漫天要价。

该图片的所有者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其官网写到,使用这张黑洞图片需遵守“署名国际许可4.0”这个协议。而该协议需要遵守的条件就是使用图片需要给出完整、清晰的图片出处,声明是否对图片进行过修改,同时不得限制其他人做许可协议允许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用户标明了该图片出自EHT Collaboration,那么就可以免费随意使用。

欧洲南方天文台(简称ESO)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视觉中国如果没有联系ESO,获得黑洞照片的版权之说何来。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表示,视觉中国此举可能存在诈骗情形。

天眼查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视觉中国主体公司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诉讼有141条,其旗下两家公司汉华易美涉及法律诉讼4011条,华盖创意涉及法律诉讼8000余条,三家公司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

或涉诈骗

2018年年报尚未批露,但根据2017年年报,视觉中国营收为8.15亿元,利润为2.91亿元,利润率达到35.7%以上,这是非常高的利润率,A股上市公司,盈利的企业,平均利润率不到5%,视觉中超过其7倍。几乎可以和印钱相比了。

但视觉中国的利润如此之高,却被业界多位知名人士质疑“来路不正”,其挣钱模式中掺加诈骗和“钓鱼勒索”的情形。

“钓鱼勒索”是行业内对视觉中国商业模式的标签。但在视觉中国看来,这是“商业维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告诉IT时代网,“视觉中国的套路,通常是先起诉一张侵权照片,主张维权费用、版权费用,赔偿之后再谈合作,侵权照片要求300一张,拒绝合作就一张赔偿2000。这一情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而视觉中国的盈利模式中,“诈骗”成分的出现,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善意保护有关。

有认证网友@“评论员文章指出”在4月11日夜间发文称,2015年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版,将“视觉中国集团与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作为著作权类典型案例公布后,“视觉中国激动万分财源滚滚,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最高院在这个判决里说,只要照片上有视觉中国的相关公司的水印,就默认是视觉中国的照片,除非有相反证据——问题在于,不是国旗国徽的一般网图,谁知道真的著作权人是谁啊,还不是视觉中国告了就算他的?乖乖认栽。”

连潘石几都站出来怼视觉中。视觉中国告诉Soho中国,他们发布的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潘石屹感觉奇怪,望京Soho是他们公司的,摄影师也是他们请的,怎么会构成侵权?潘石屹后来发现他们的好多照片都打上了视觉中国的水印。

这更印证了视觉中国存在敲诈勒索或诈骗的嫌疑。

只要视觉中国给照片打上水印,照片就属于视觉中国所有,并要求“侵权”企业支付巨额版权费,这与抢钱何异?

视觉中国在实际应用中,却往往有“钓鱼执法”之嫌,争议不断。2018年7月3日,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的张颖,就遭遇到视觉中国的维权,曾在微博上怒批视觉中国,称其有组织地大范围搜索使用未授权图片的各种企业,然后漫天开价,索取几十万人民币的天价赔偿,并以此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有网友解读视觉中国的“维权式”营销套路为:先把图片散播到很多设计师图库,甚至是免费平台,等着菜鸟设计师采用,然后全网监测、发律师函、要求以超高价格购买图片或者“起诉白名单”服务,索赔款动辄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并往往针对一些有名气的大公司,小公司或个人几乎不会被发函。

而被告者,多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事情,一般是赔偿几万元不等。

根据娱乐圈知情人士反馈,除到处发函借机贩卖会员套餐外,视觉中国的另一项生财之道是向艺人收取保护费,否则就发艺人的丑照、走光图等。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相关部门应该查当处

有评论表示,保护版权是社会共识,但不能为了利益滥用版权,以版权之名,图利益之实。对于此事,仅靠当事一方的自我反省是不够的,有关部门还要介入做进一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若视觉中国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权的图片作为事实基础进行所谓“维权”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

上海律师丁金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视觉中国以虚构的版权,捏造虚假的被侵权事实,起诉对方索赔,还可能涉嫌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将会涉及虚假诉讼罪。

若视觉中国存在上述犯罪情形,则有关部门应予以立案调查。

国家版权局表示,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资深媒体人牛文文在朋友发文,将视觉中国事件定义为“忽视公众价值观的案例”。牛文文表示,“对于带有垄断性的公司而言,公众价值远大于用户价值、商业价值,一家长期无视公众情绪的垄断公司,实际上是在危险中裸奔,可惜公司及创始人往往还自恃模式无敌科技创新甚至上面有人等等狭隘的自大任职,对随时可能到来的危机等闲视之。垄断的天敌,不一定是跨行冒出来的新挑战者,而是公众情绪和公权力,在公权力面钱,任何所谓的科技垄断、资本垄断,都是渣渣。”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此次事件,可以认直梳理知识版保护中存在的误区,建立合理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更要有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的司法实践,不能将知识产权保护 简单化,只要有相关公司公司的水印就识为其有知识产权,造成权利滥用,过度维权,甚至诈骗的情形。【责任编辑/古飞燕】

来源:IT时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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