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小米集团第三季度营收508.5亿元 同比增49.1%

11月19日下午消息,小米集团(01810.HK)发布第三季度业绩报告。财报显示,第三季度小米集团实现营收508.46亿元,同比增加49.1%,实现经调整净利润28.85亿元,同比增加17.3%。经营亏损2.02亿元,而去年同期经营利润为9.20亿元,期间利润10.09亿元,去年同期亏损30.83亿元。

根据管理账目,于2018年10月26日,2018年的智能手机出货量已超过1亿部。在智能手机销量及平均售价增长的共同推动下,2018年第三季度智能手机分部的收入约人民币3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1%。第三季度智能手机销量高达3330万部,较去年同季度增长20.4%。

由于西欧出货量比重的增加,中国大陆境外智能手机的平均售价亦增长18%。根据管理账目,2018年第三季度,售价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智能手机贡献的收入占智能手机总收入的31%。

2018年第三季度,IoT与生活消费产品分部的收入为人民币1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8%。智能电视的全球销量于2018年第三季度同比增长198.5%。截至2018年前九个月,我们智能电视的全球销量达到5.2百万部。 2018年10月,月销量首次超过100万部。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拥有五台以上小米IoT设备(不包括智能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的用户数近198万,环比增长16.5%。

主要得益于中国大陆变现能力增强,互联网服务分部收入于2018年第三季度同比增长85.5%至人民币47亿元。由于推荐算法持续优化,用户不断使用我们的互联网服务,加上预装收入增加,广告收入同比增长109.8%至人民币32亿元。

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同比增长49.7%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游戏收入达人民币652.5百万元,同比增长12.0%。其他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同比增长98.6%至人民币892.7百万元,主要得益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及有品电商平台收入贡献的增长。

由于智能手机销量及用户使用增加,MIUI每月活跃用户由2017年9月的1.57亿人增长43.4%至2018年9月的2.24亿人。回顾季度的每名MIUI用户平均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9.4%至人民币21.1元。

小米电视及小米盒子的月活跃用户亦录得强劲增长,于2018年9月达到1590万人。非智能手机设备的互联网服务收入所占比重加大,其中,电视互联网服务收入占2018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服务总收入5.4%。

小米集团在财报中指出,与美图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关于(其中包括)与所有日后发布的美图品牌智能手机及某些智能硬件产品相关的美图品牌的全球独家授权以及若干技术和域名的全球授权。

通过此战略伙伴关系,美图的影像算法和技术将有助于我们为合作智能手机用户提供更好的拍照体验。此外,美图在女性用户中的品牌亦将帮助我们不断扩大及丰富我们的用户基础。借由我们在硬件、软件、AI、互联网服务,供应链及高效的新零售网络方面的能力,我们相这这一战略伙伴关系将为我们的智手机业务提供新的增长点。【责任编辑/李小可】

(原标题:小米集团第三季度营收508.5亿元 同比增49.1%)

来源:新浪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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